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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第三者 纠纷留证据 短信公证时兴

2007-12-3 11:04| 发布者: amble| 查看: 215| 评论: 0

  东北网11月3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证部门解到,目前给手机短信内容进行公证的人越来越多。骚扰短信、暧昧短信、纠纷短信都成了公证对象。

  李女士今年35岁,一年前发现丈夫经常不回家,还总是偷偷地在厕所里打电话。李女士怀疑丈夫有了外遇,但丈夫怎么也不承认。一次李女士趁丈夫睡觉时偷看其手机短信,发现了一条暧昧短信。第二天李女士就拿着丈夫的手机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打算以后离婚时作为证据占得“上风”。但根据有关规定,公证部门没有同意为李女士办理公证。

  据哈尔滨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从三年前开始哈尔滨市出现了对手机短信的内容进行公证的市民,当时这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但这几年,打算公证短信的人越来越多,公证部门已经办了10多件公证短信的业务。每年都有二三十人到公证部门咨询,其中很多因为不符合规定,都没法办理短信公证。

  这些公证短信的人中,一部分是妻子怀疑丈夫有外遇,拿着丈夫的手机去公证丈夫的暧昧短信。但相关规定只允许本人拿着自己的手机对涉及自己的内容才能够办理公证;也有一部分市民被短信骚扰后,通过公证后,一方面起到了震慑对方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到法院起诉的证据;还有的就是经济纠纷短信,二人通过短信的形式,一方承认了拖欠的事实,另一方为了将此短信内容作为证据,便对短信内容进行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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