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在线 首页 黑龙江新闻 查看内容

超市“临终”食品多被“暗销”

2007-12-3 11:04| 发布者: amble| 查看: 204| 评论: 0

  东北网11月5日电 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调查发现,哈市大部分超市并没有按规定执行,而是把即将过期的食品与其他商品一起搭售出去。

  近日,记者在家乐福超市新阳路店奶制品区看到,一部分品牌酸奶正在进行买赠促销,有的实行买一大盒赠四小盒优惠。记者细看,原来这些酸奶生产日期都是10月20日左右,保质期为18天,快过期了。促销员称,要不是快过期了,也不能搞这么大力度的促销。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发现奶制品、冷冻食品等搭售活动很普遍,不是商品本身要过期了,就是所搭售的商品接近保质期。

  采访中,几位经常光顾超市的市民告诉记者,超市里搭售、捆绑销售、降价之类的让利促销商品大都是快要过期的食品,有些买回去就得扔进垃圾箱了。

  相关人士透露,超市每天都会有大量即将过期的食品,处理它们的普遍做法是捆绑销售,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他们没有强买强卖,如果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只能怪消费者在购买前没有仔细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对“临终食品”出台了相关规定,今后超市等零售行业再想以“明促销,暗处理”的方式销售这类食品就属于违法行为,建议超市开设出专门的区域销售即将过期的食品,还消费者足够的知情权。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关注讷河,关注nehe.com.cn
微信&QQ号

3623459

周一至周日9:00-23:00

反馈建议

3623459@qq.com 在线QQ咨询

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