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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廉洁征兵规定》日前出台 新兵名单须公示

2007-12-3 11:04| 发布者: amble| 查看: 200| 评论: 0

  东北网11月1日电 昨天,省征兵办向各征接兵双方下发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制定的《黑龙江省廉洁征兵规定》,就做好今冬廉洁征兵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

  《规定》要求将征兵政策、基层征兵数量、体检名单、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和批准入伍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受理的实名举报由专人处理,并反馈调查结果。女兵征集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公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监督征接兵工作,对征兵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规定》还要求要严把兵员质量关。有现实表现不好、有劣迹的外出务工应征青年;单独外出务工经商、现实表现材料不全、有疑问一时难以查清楚的应征青年;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或者空挂超过1年的应征青年;单迁户口或者外来居住不满2年的应征青年不予征集。

  据了解,今年征兵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层层签订“军令状”。无视征接兵纪律,违反征接兵政策规定的,将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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