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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遗址保护区内两处无产权房被拆 面积约110平方米

2009-11-30 10:10| 发布者: amble| 查看: 235| 评论: 0

  本网11月30日讯 27日,哈尔滨市城管执法特勤支队平房区大队与平房区棚改办联合将位于平房区兴建街北段“731”遗址核心保护区内的两处无产权房强制拆除,拆除总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

  27日,“731”遗址核心保护区棚改项目首批棚户区住户开始拆迁。在棚户区中,“洪福铁艺装饰部”及隔壁一汽车综合修理部所租用的平房属无产权房,在与房主交涉未果后,平房区棚改办执法大队的配合下,协同拆迁公司用铲车将这两处无产权房强制拆除。

  据了解,“731”遗址保护性开发工程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确定的重点项目之一。为把“731”遗址打造成一处大型战争遗址公园,相关部门将分期拆除遗址保护区内的公企单位和居民住宅等全部非保护性建筑。为使保护性开发计划顺利实施,平房区采取先异地安置再实施拆迁的办法对遗址周边的棚户区进行搬迁改造。

  “731”遗址核心保护区拆迁与张家店村补偿用地打捆项目,即“731”遗址核心保护区一期拆迁与张家店村17.23万平方米资金平衡补偿用地的开发建设采取打捆的方式进行。“731”遗址核心保护区一期拆迁共涉及居民180户和11户公企单位。由于“731”遗址核心保护区是只拆不建,其拆迁成本将通过张家店村资金平衡补偿用地的收益自求平衡。

  该项目拆迁任务完成后,按照国际招投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731”遗址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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